案例讲解
本案由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林鸿传律师代理。林鸿传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律硕士,2011年开始执业,现任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主任。他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十几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建树,先后办理了900多起刑事案件。
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Z某在某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号后当起了代理。他招揽了6名人员作为下线,让他们在平台上赌博。经核查,下线人员累计投注147万余元,Z某从中获利2336.4元。2023年6月20日,Z某在福州市仓山区被抓,随后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他提起公诉。
在审理中,Z某不服指控,辩称自己不是代理、没招揽下线,投注金额不符,只是普通赌徒,不构成开设赌场罪。林鸿传律师也提出辩护意见,认为应定性为赌博罪,且证据不足。同时指出,若Z某构成犯罪,他有从犯、初犯、退赃、坦白等从轻、减轻情节,请求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结合各种证据,认定Z某构成开设赌场罪。考虑到他是从犯且退赃,判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没收违法所得。Z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查明原判无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1.认清罪名界限:要清楚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不要以为参与赌博只是小问题,发展下线等行为可能就构成了更严重的开设赌场罪。
2.主动退赃悔罪:如果涉及犯罪,主动退赃、坦白交代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可能会减轻处罚。
3.及时寻求专业帮助:遇到法律问题,要尽快找专业律师,律师能帮你梳理案件,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网络赌博危害大,参与其中发展下线更是违法犯罪。但法律也给了犯错者改过的机会,只要有悔罪表现,就能争取从轻处罚。林鸿传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林鸿传律师执业多年,现任职于福建奥鸿律师事务所,地址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华润万象城三期15号楼5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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