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执业以来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理念,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2025年,缪某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入职仅7天,公司就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决定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主张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朱秀芳律师接受缪某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她围绕该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认为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庭审中,朱律师针对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某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该情形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某某无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送达缪某某或由其制定。此外,公司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慎要求。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证据留存:劳动者要重视证据,像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材料要及时留存,这是维权的根本支撑。
了解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聚焦合法性审查: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应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借助法律途径维权。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在劳动纠纷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遇到问题不要害怕,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朱秀芳律师执业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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