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日子,难免会有经济上的往来,有时候还会因为生活需要向外借债。可一旦感情破裂走到离婚这一步,这些外债该由谁来承担就成了让人头疼的问题。毕竟谁都不想平白无故背上不属于自己的债务。而且外债的情况多种多样,有的是夫妻共同借的,有的可能是一方偷偷借的,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也大不相同。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夫妻离婚时外债到底该谁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为了购买共同居住的房子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或者为了孩子上学支付学费而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是平均分担。比如,夫妻共同借了20万用于家庭装修,离婚时双方通常各承担10万。
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这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但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且生意收益用于家庭生活,那么这笔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三、协商解决外债承担问题
夫妻双方可以就外债的承担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充分考虑债务的性质、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有债务,双方可以根据在店铺经营中的贡献大小来协商分担债务。协商好后,签订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该协议,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以按照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四、通过诉讼确定外债承担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外债承担达成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的性质。比如,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债务用途的相关凭证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例如,法院会审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是否有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等。如果是共同债务,法院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就由该方独自承担。
离婚确定了外债承担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债权人不认离婚协议,依旧向双方追债的情况,或者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后,另一方拒绝偿还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陷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外债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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