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尽管离婚已经不再是单方面男休女的状况,但是伴随着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所导致的离婚都会涉及到情感或是法律等多方面问题,其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就是问题之一,有关探视权的问题扩展到了非婚生子女上面,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来听听小编的回答吧。
一、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非婚生子与婚姻生子是一样的,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义务,同时也有探视权等权力。具体的一般是双方进行协商,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探视权是什么?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通过上述回答,大家已经明确了非婚生子女的探视权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没有非常具体的答案,往往是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的,除此之外,我们也了解到,在法律上,不婚是否是婚生子女,都是享有相同的权利的,不仅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严肃中的一丝暖意,希望小编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