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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气氛紧张,原审被告人李X和鲁X因职务侵占罪一案,在一审被判决后,满脸不服地提出了上诉。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徐征律师身上,一场法律的较量就此展开。
一审定罪与上诉缘由
徐征律师从2006年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原审判决认定,2016年1月至3月,李X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司48部手机让鲁X售卖变现。4月起,二人合谋套取手机,至11月共套取893部。案发后,二人积极退缴赃款。原审法院认为他们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自首、初犯及退赃情节从轻处罚,判处李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鲁X有期徒刑五年。宣判后,李X以自首、量刑重及检举他人犯罪为由上诉,鲁X则称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自己是从犯且有自首立功表现,其辩护人也持相同意见。
二审辩护与结果
徐征律师在二审中,为李X和鲁X进行了细致的辩护。经二审审理,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对于李X,法院认为其自首且积极退赔可减轻处罚,但检举他人犯罪未查实,该理由不成立。对于鲁X,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但鲁X自首且在二审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减轻处罚。最终,二审维持一审定罪及退赔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李X有期徒刑四年,鲁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这场职务侵占上诉案,在徐征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有了一个新的结果,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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