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会选择协议离婚,而协议离婚得去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第一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时,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那要是第一次没离成,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还需不需要冷静期呢?这可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下面就来好好讲讲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里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小张反悔了,他就可以去撤回离婚申请。要是冷静期过了,他们俩没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也相当于撤回申请了。
二、第二次申请的情况
如果是第二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依然要经历离婚冷静期。因为每一次申请离婚登记,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冷静期是必经的环节。不管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申请,只要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就需要经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
就像小王和小赵第一次申请离婚,冷静期内小王不想离了,撤回了申请。后来两人又想离婚,再次去民政局申请,这时还是得重新开始计算冷静期。
三、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很多夫妻可能是因为一时的矛盾和争吵,就冲动地要离婚。有了冷静期,能让双方有时间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看看是不是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
比如小孙和小周因为一点小事大吵一架,一气之下就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里,他们各自反思,发现其实矛盾并没有那么严重,最后就和好如初了。
四、应对冷静期的建议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好好沟通,尝试解决导致离婚的问题。要是觉得还有挽回的余地,不妨给彼此一个机会。如果确定要离婚,也可以在这期间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
比如小陈和小吴在冷静期内,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了谈,把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都达成了一致,等冷静期过了,就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可能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出现分歧,或者一方突然又反悔了,不想按之前协商好的内容办了。这些情况处理起来可复杂了,一不小心就容易产生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