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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X起诉被告郭X、唐X解除口头投资协议并返还出资款及利息,庭审中,二被告以“款项用于收购设备及公司运营”“股权代持”“原告知晓投资细节”为由抗辩,原告形势不利。此时,王X委托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腾林律师登场,决心扭转乾坤。
精准梳理证据链
张腾林律师围绕核心诉讼请求制定策略,提交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口头出资协议成立、王X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针对被告“股权代持”的抗辩,张律师指出被告无证据证明王X同意代持,微信记录不能佐证代持合意。
紧扣法律要件主张解除
张腾林律师深刻把握《民法典》中合同法定解除的核心要件,强调二被告未将王X登记为股东,未告知公司经营情况,擅自发包公司等行为,导致王X投资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应依法解除协议并返还出资款及利息。
高效应对抗辩维权
面对被告多项抗辩,张腾林律师从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关联性与真实性角度逐一反驳,明确指出被告无证据佐证其主张,引导法院作出有利于原告的事实认定。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协议,被告退还出资款及支付利息,张腾林律师成功为原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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