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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中,可谓矛盾重重、困局难破。一审时双方虽就离婚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但财产分割因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无人申请鉴定搁置。一审判决后,对方却在二审提出改判子女抚养和发回重审财产分割的诉求,使得案件关系错综复杂。
子女抚养抗辩
沈辉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针对对方在二审中要求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的诉求,沈辉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一审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方在二审中反悔,这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而且,一审法院是基于双方均陈述已征求女儿意见且女儿愿意随母亲生活的事实作出判决,程序合法,对方的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财产分割主张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沈辉律师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存在根本分歧且均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这一做法并未剥夺双方的诉讼权利。法院这样做是为了及时解除已破裂的婚姻关系,双方完全可就财产问题另案起诉,本案没有发回重审的必要。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沈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对方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沈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离婚纠纷二审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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