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是人生大事,可有时候夫妻过不下去就会选择离婚。但不是所有想离婚的人到法院起诉,法院都会准许的。有些夫妻闹到法院,满心以为能顺利离婚,结果却被法院驳回,这就让人很疑惑,到底哪些情况法院不会准许离婚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
一、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法院通常不会准许离婚。比如,只是因为一些日常的小争吵、小矛盾就起诉离婚,又拿不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像没有分居的证明、没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证据等,法院就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举个例子,小李和小张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经常争吵,小李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在法庭上,小李只是说两人经常吵架,没有其他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不会准许他们离婚。
二、女方处于特殊生理期
为了保护妇女和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小王和妻子在妻子怀孕期间发生矛盾,小王到法院起诉离婚,在没有特殊情况时,法院是不会受理小王的离婚请求的。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女方在特殊时期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成长发育。
三、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未获同意
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比如,小赵的丈夫是现役军人,小赵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想离婚,但丈夫不同意,且丈夫没有重大过错,那么法院一般不会准许小赵的离婚请求。这是因为军人的工作性质特殊,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律给予他们在婚姻方面一定的保护。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期和修复感情的机会。比如,小陈第一次起诉和妻子离婚,法院认为他们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但小陈在三个月后又起诉离婚,且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法院就不会受理小陈的这次起诉。
离婚官司结束后,即便法院这次没准许离婚,后续也可能会出现很多新状况。比如夫妻之间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激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很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更多的麻烦和困扰。这时候,就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而且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盲目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理清后续可能涉及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帮你更妥善地处理好婚姻相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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