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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常利用证据优势制造“证据迷雾”,让员工陷入看似确凿的不利局面。本案中,员工肖某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遭遇公司推诿,公司后续还试图以“旷工”解除劳动关系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棘手程度可见一斑。
证据锁定:还原真实意图
执业三年多的蒲开恩律师作为申请人肖某的代理律师,面对公司的狡辩,深知关键在于固定公司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仲裁庭审中,律师提交了谈话录音及文字整理稿这一关键证据。该证据清晰显示,2025年7月4日合同到期当天,公司管理人员明确向肖某作出了“不再续用”的意思表示,直接证明劳动合同因公司不愿续签而期满终止。
定性驳斥:击破虚假借口
针对公司主张肖某自2025年7月7日后旷工并据此解除合同的观点,律师进行有力反驳。指出公司在7月4日已明确终止合同,此后要求肖某“返岗”于法无据。同时,公司提供的微信群聊天记录等证据,仅能证明肖某发布了工作计划,无法证明其在7月7日后实际提供了劳动,更无法推翻7月4日公司已决定终止合同的事实。
精确计算: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根据银行流水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精确计算出肖某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20440.6元。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算出肖某应得的经济补偿金为163524.8元,并当庭变更仲裁请求。对于公司当庭已认可的2633元未报销费用,律师一并主张。最终,仲裁委完全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了肖某的诉求。
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审查能拨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为当事人赢得公正裁决,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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