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法+税”融合,律师成功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

最新修订 | 2026-03-29
浏览10w+
陈明祥律师
陈明祥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合伙人
专家导读 当下“法+税”融合领域需求渐长,专业人才稀缺。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深耕该领域,凭借多专业资质与严谨态度,为客户提供精准服务。此次成功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展现了其在该细分领域的专业实力。
深耕“法+税”融合,律师成功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踏上执业之路,便致力于“法+税”融合领域。他不仅拥有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还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能够从多维度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在其承办的数百件案件中,张X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就是他深耕细分领域的典型案例。

案件背景梳理

原告张X与第三人安徽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加盟协议纠纷经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三人需支付原告346024.22元。但强制执行仅回款687.59元,法院裁定终本。而两被告泉州某运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X系第三人股东,认缴出资500万元,出资期限至2040年,原告主张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陈明祥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对仲裁裁决、执行终本裁定、工商档案等关键证据进行了梳理。

核心思路确立

陈明祥律师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应加速到期”为核心思路,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之诉。在庭审中,他充分举证质证,详细阐述法律依据。尽管二被告及第三人未到庭应诉,但陈明祥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充分的准备,为原告据理力争。

案件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定被告泉州某合伙企业在未出资495万元范围内、被告张X在未出资5万元范围内,对第三人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二被告分担。裁判理由明确指出,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请求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案件的胜诉,充分体现了陈明祥律师在“法+税”融合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耕细作的成果。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深耕“法+税”融合,律师成功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股权·推荐文章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深耕“法+税”融合,律师成功代理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0****332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7****93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86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