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不动产在我们生活里那可是相当重要的财产,像房子、土地这些都属于不动产。有时候呢,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签订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一方欺诈、胁迫等,让当事人想要撤销和不动产相关的某些行为。这时候就有人要问了,那这个不动产撤销权到底能在多久的时间内行使呢?这可是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的问题,弄不清楚的话,很可能就错失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
一、一般情况下的行使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说,老张和老李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来老张发现老李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老张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就必须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要是超过了这个时间,撤销权就消灭了。这一年的时间是个固定期限,一般是不会延长或者中断的。
二、重大误解的特殊期限
要是因为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比如,小王以为自己买的是临街的商铺,结果签完合同才发现买的是背街的,这种对交易标的物产生重大误解的情况,小王就得在知道这个误解后的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这是因为重大误解往往是当事人自身认识上的偏差导致的,所以法律给的行使期限相对短一些。
三、受胁迫情形的期限
如果当事人是受胁迫的,那么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举个例子,小赵被人威胁着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合同,在胁迫行为结束后,小赵要在一年之内去行使撤销权。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没办法及时行使权利,所以从胁迫行为终止开始计算时间,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当事人的懈怠期限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从签订合同或者做出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开始,过了五年还没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权利就没了。比如,老陈和别人签订了一份不动产租赁合同,过了五年才发现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这时候他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了。
不动产撤销权行使期限确定之后,后续还可能会碰到不少问题。比如说,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撤销权行使后财产怎么返还,要是对撤销权的行使有争议又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并且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不动产撤销权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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