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代理。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为合伙关系,他们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协议书》《借条》《欠条》,把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还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可后来被告没按约定还款,杨就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还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不少工作。他全面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明确这是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的借贷法律关系。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指出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会让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主张,还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要支付原告杨本金776,096元及利息;被告李对上述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
法律干货
保留关键证据:在合作过程中,像合同、借条、欠条等关键证据一定要保存好,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关注付款条件:如果合同中有付款条件的约定,要注意判断条件是否合理,若对方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法律规定:对于利息、违约金等的计算标准,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主张超出法定范围。
结语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运用证据和法律规定,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秉持诚信、专业的理念,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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