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从2018年执业至今,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
有位委托人想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交30000元定金作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要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正式合同,协议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都有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要求签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候通知,后来又按要求付了207240元购房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委托人了解到,案涉预售房屋根本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能证实委托人与二被告签了预约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不签正式合同的事实。
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没提出实质解决方案。
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李熙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是二被告,且都盖章了,协议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二是被告方没取得预售许可就签协议收款,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三是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负担。因委托人选了定金罚则,法院没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但核心诉求实现,委托人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许可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没有许可证的房子,购买风险很大。
2.保存证据:签订认购协议、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等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当开发商违约时,要知道自己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像双倍返还定金等。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慌,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委托人解决了难题。李熙律师执业多年,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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