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他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的一家酒吧里,原张家港市司法局某所工作人员肖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纠纷。肖某为威吓对方,向被害人扔凳子,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导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肖某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4月28日被取保候审。
施亚军律师介入案件后,一方面积极促成肖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另一方面,引导肖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依据相关法律决定对肖某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同样是施亚军律师代理的案件。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侦查认定,2020年10月,王某在经营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购买他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施亚军律师在整个过程中,仔细审查证据,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仍然认为认定王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王某不起诉。
法律干货
1.积极赔偿与谅解:在刑事案件中,如果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这在量刑时会是一个重要的从轻情节,甚至可能获得不起诉决定。
2.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体现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在司法实践中,这也是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
3.证据审查:对于案件证据,嫌疑人及其律师要仔细审查。如果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积极面对。施亚军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大家有法律需求可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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