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宏瑞律师代理。李宏瑞律师是该所专职主办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成功承办多起省内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精准辩护,曾实现二审改判无罪的典型辩护成果。
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
李宏瑞律师接手案件后,目标明确,就是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从多维度展开,强调犯罪情节轻微、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考量酌定从轻情节,还论证了缓刑适用可行性。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辩护要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案例二
还是李宏瑞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他共购进该类产品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西XX系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关键证据,把握案件核心。梳理出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缴罚、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了“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
庭审上,李律师围绕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交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91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律干货
及时坦白:如果不幸卷入此类案件,到案后要及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属于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明确悔罪态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能获得从宽处理。
积极弥补:积极主动上交全部非法获利、预缴罚金,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体现悔罪诚意,可能会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即使涉嫌犯罪,也有机会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争取从轻处罚。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大家不要慌乱,要积极配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李宏瑞,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主办律师,律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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