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执业至今,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执业以来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都是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没生孩子,两人婚前各有一个女儿。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越来越淡。2022年底,原告感染新冠病重,矛盾进一步激化,感情彻底破裂。2023年1月,原告和被告协商离婚,可被告提出高额补偿,没谈拢。4月,原告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庭审时被告开始同意离婚,后来因财产分割分歧大又反悔,7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之后原告发了分居声明,两人正式分居超一年,感情没了修复的可能。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被告在庭审中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提出很多主张。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房屋、车辆、存款及理财、保险等方面。比如,被告认为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是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原告给女儿转账的230万是共同债权要分割,还说原告恶意转移财产,要求少分或不分给原告财产。
喻佑松律师围绕这些争议焦点,向法院提交了很多关键证据,像房屋房改审批表、购房收款收据等。律师指出,武昌区的房屋是原告婚前参与单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就付了全款,婚后只是办了产权登记,不是共同财产。原告给女儿转账是合理的赠与,不是借贷。原告向抖音打赏是因为离婚纠纷精神出了问题,不是恶意挥霍。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2025年4月,法院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武昌区的房屋归原告所有,车辆按双方合意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割45%的共同财产,驳回了被告的其他不合理诉求。
法律干货
明确财产性质:像福利房这种,要关注购房时间、出资情况、工龄折算等,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记住,有很强人身属性的财产可能是个人财产。
合理转账留证据:婚内给子女转账,要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最好有相关证据,避免产生财产分割纠纷。
应对过错认定:如果有类似打赏等可能被认定为挥霍财产的行为,要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据,降低对财产分割的不利影响。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复杂,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遇到纠纷不要慌,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喻佑松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喻佑松律师执业于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鸿玺公馆2号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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