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生活中,柴米油盐都离不开钱,有时候为了家庭的发展或者应对突发状况,夫妻可能会产生共同债务。比如买房时向银行贷的款,或者做生意为了资金周转借的钱。可一旦夫妻关系出现问题,面临分割财产等状况时,共同债务的承担就成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很多人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又该如何承担。下面就来好好解答这些疑问。
一、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二人一起签字向朋友借了一笔钱用于购买家庭用车,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算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这种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一般承担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由夫妻共同承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有一套共同房产和共同存款,先拿存款去偿还债务,如果不够,再考虑房产的处理。要是两人对债务承担协商不一致,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同样要遵循上述原则。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并且要通知债权人。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形成原因等因素来判决债务的承担。比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导致离婚,法院可能在判决债务承担时会适当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
四、承担债务后的追偿问题
如果夫妻一方承担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债务,在承担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比如,离婚时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各承担一半,但一方先全部偿还了债务,那么他就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那一半。在追偿时,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还款凭证等证据。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方式不认可,或者一方不履行追偿判决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够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让你在债务问题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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