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感情破裂的夫妻选择离婚。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但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则无法协议离婚,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且对于下落不明的人应适用公告送达,那么起诉离婚公告期是多久?下面小编将为您介绍。
1、《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根据本条规定,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前提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该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该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具体公告期间法院决定(公告期为60日), 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
综上所述,公告送达的条件是被告下落不明,实务中是要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明被告确实下落不明,才能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公告会有两次,第一次,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公告期60天,公告期满后3天开庭,宣判之后还需要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期同样60天,期满后再加15天上诉期,之后判决就产生法律效力了。
民事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会给被告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告一般由人民法院报刊登,费用为260元。
由此可见,公告送达仅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且自送达之日起公告期为六十日,六十日后即视为送达。针对起诉离婚公告期是多久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和公告送达的期间是一致的,即为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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