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不少夫妻在决定离婚后,会按照程序去申请离婚登记,然后进入冷静期,可到了约定办理离婚手续的日子,却因为各种事儿给耽搁了。比如一方突然工作上有紧急任务被派去外地出差,或者家里老人突发疾病需要照顾,导致错过了原本定好的离婚办理日期。这时候大家心里就犯嘀咕了,离婚日期过了还能不能接着去办理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与办理期限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在1号申请了离婚登记,从2号开始算冷静期,31号冷静期结束。那么从32号到61号这三十天内,他们得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过了61号还没去,就相当于撤回申请了。
二、过期后能否继续办理
如果离婚日期过了,也就是过了冷静期届满后申请领取离婚证的三十日期限,通常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不过要是还想离婚,也不是没办法。可以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比如前面例子里的小张和小李错过了61号,那他们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等新的冷静期过后再办理离婚证。
三、重新申请的流程
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和第一次申请流程基本一样。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接下来就进入新的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四、诉讼离婚途径
要是觉得重新走协议离婚流程太麻烦,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材料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比如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感情破裂。
离婚日期过了之后的处理情况大概就是这样。但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时,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了新的变化该怎么处理,或者诉讼离婚过程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等情况该怎么办。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陷入新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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