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夫妻在闹离婚的时候,可能会选择协议离婚,而协议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有些夫妻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由于各种原因,在60天的离婚冷静期过后,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他们就会犯嘀咕:60天过了离婚冷静期是否要重新申请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60天过了冷静期的情况分析
如果60天过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超过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这个期限,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30天加上冷静期届满后可申请离婚证的30天,一共60天,他们在这60天内没有去办理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否要重新申请
答案是肯定的。一旦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夫妻双方还是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重新申请的流程和第一次申请是一样的。双方需要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四、重新申请的操作要点
1.准备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申请流程: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再次经历冷静期:重新申请后,依然要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过后没办理离婚证,之后若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但重新申请离婚登记意味着又要经历一次冷静期,这期间可能会有很多变数。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疑问,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财产分割等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答疑解惑,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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