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多个职务。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尤其在婚姻家事方面经验丰富。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可孩子出生后,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对原告和孩子动辄打骂。2010年,不堪忍受的原告带着3岁女儿回了娘家。本以为被告会改过自新,没想到此后被告既不联系原告,也不关心孩子。
原、被告分居长达6年,期间毫无联系。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都拒绝,庭审时仍坚称夫妻感情还在。但实际上,两人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无法有效沟通,长时间分居,早已没有共同生活的可能。而且孩子已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过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杨慧律师分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最终,法院审查证据后,对被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认识到孩子在不和谐家庭成长的危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保留对方家暴、不尽抚养义务等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关键。
2.注意分居证据: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要注意收集分居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分居时间和事实,这对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有帮助。
3.考虑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平时要和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保障孩子的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婚姻陷入困境,法律会为我们提供解决办法。遇到问题不要害怕,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大家都能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本案代理律师杨慧,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律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长水路嘉和科技创业园1号楼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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