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刘晟律师代理。刘晟律师拥有工学与法学交叉学科背景,兼具扎实的技术功底与深厚的法律素养,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深耕于刑事、婚姻家庭等案件领域,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2023年9月5日7时30分,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新M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各某某及其他三名雇工前往瓜地干活。行驶至国道218线路段时,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车辆翻下路基,导致各某某等人受伤。尉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各某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各某某先在尉犁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被诊断为右尺骨鹰嘴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路某某支付了此次住院医疗费10683.84元。2024年5月9日,各某某在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住院9天,产生医疗费7580.79元。经鉴定,各某某右肘关节损伤、L1骨折均构成十级伤残,营养期限70日、护理期限60日、误工期限130日,残情系案涉事故完全作用所致,产生鉴定费3180元。
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事故后路某某支付20000元赔偿款,但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团队,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争议焦点众多。刘晟律师团队围绕焦点展开行动:一是提交完整证据链,证实事故真实性、伤情与事故因果关系等,明确损失计算依据;二是主张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路某某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三是驳斥“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指出协议未涵盖全部损失且不影响向保险公司索赔;四是明确驾乘人员综合保险赔付范围,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车主无过错不担责。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30683.84元),驳回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请求。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
法律干货
及时固定证据: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收集事故证明、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这些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明确责任主体:雇员在上下班或提供劳务途中受伤,若自身无责任,可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有)或侵权损害赔偿,要搞清楚谁该承担责任。
应对抗辩主张: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抗辩和侵权人的免责主张,委托专业律师很重要,律师能精准驳斥,明确相关抗辩事由的适用边界。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要慌,通过合法途径和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晟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刘晟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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