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走到尽头,面临离婚的当口,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往往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债务的处理都感到迷茫。有些夫妻双方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或者出于对家庭责任的担当,会考虑在离婚之际共同承担债务。那么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呢?这不仅关系到夫妻二人的切身经济利益,也会对他们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在离婚之际可不可以选择共同承担债务这个事儿。
一、法律对离婚时债务承担的基本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刷信用卡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本来就有共同偿还的责任。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债务的可行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债务承担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愿意共同承担债务,法律是允许的。这种协商方式体现了夫妻双方对债务处理的自主意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夫妻二人决定离婚,虽然有一笔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双方协商后都愿意一起偿还,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承担该债务。
三、协商共同承担债务的操作要点
若夫妻双方决定共同承担债务,首先要签订书面协议。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写明债务的种类、金额、还款方式等信息。同时,最好能让债权人知晓并同意这种债务承担方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比如,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对于某笔银行贷款,两人按照一定比例每月共同还款。此外,要保留好相关的还款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四、共同承担债务后的法律风险
虽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共同承担债务,但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可能会面临债权人的追讨。即使双方有内部的债务承担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比如,离婚后一方拒绝按照协议还款,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全部债务。所以,在决定共同承担债务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信用和履行能力。
离婚时选择共同承担债务后,后续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债权人突然变更还款要求,或者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承担债务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婚姻债务处理领域经验丰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后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供合理的应对建议,让你在处理债务问题上更加安心,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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