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最新修订 | 2024-06-06
浏览10w+
李迎律师
李迎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万人
专家导读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在遇到债务纠纷时,您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去解决,但其中,诉讼是解决的最彻底的方式。那么,根据经验来看,通过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呢?此外,如果在诉讼中债务人死亡了又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物保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二、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被告死亡,有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又不愿意参加诉讼的,仍应将继承人列为被告,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权利、义务。

1、债权人对继承人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继承人可作为适格被告参加诉讼,如继承人不愿参加诉讼,则进行缺席判决

2、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有遗产与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适用诉讼终结,如果有遗产,是不能终结诉讼的。

3、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的诉累。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法债权应受法律保护,即应依法受到清偿。现被告(债务人)死亡,有遗产,使债权受偿成为可能,法院应对原告的债权依法进行确认,在查明死亡被告遗产的基础上,直接判决用死亡被告的遗产清偿债务。如果终结诉讼,因继承人放弃继承,该财产成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债权人的债权要得到清偿,必须另行起诉,由承受遗产的国家或集体单位偿还债务,这样虽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增加债权人的累诉,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综上,是关于“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以及“诉讼中债务人死亡怎么办”的有关诉讼追债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虽然证据是影响案件是否能胜诉的关键,但同时,我们不可忽略的是开启诉讼的钥匙,即民事起诉状,一份好的起诉状也会影响判决的结果。因此,建议您在准备就债务纠纷提起诉讼时,最好是先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草拟一下起诉状。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一键咨询
  • 144****4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35****30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20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20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如何诉讼追讨欠款 诉讼追讨欠款需提供哪些证据
确定被告。管辖法院。起诉状。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提供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一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31浏览 2025-02-08
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10w+浏览2024-02-23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等。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追讨欠款的法律依据
欠款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40浏览 2024-09-02
追讨欠款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0w+浏览2024-09-21
关于追讨欠款需要哪些证据
追讨欠款需提供的证据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欠款纠纷起诉状的写法是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当我们遇到关于追讨欠款需要哪些证据时,可以参考以下文章。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追讨欠款的法律依据
欠款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1浏览 2024-09-14
追讨欠款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10w+浏览2024-10-01
诉讼追讨欠债时要有哪些证据
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有物保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17浏览 2024-09-09
票据追讨权的追索时效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概念 票据追索权(right to recourse),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 二、前提 虽然同为请求付款的票据权利,但在行使过程中,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相比是处于 第二顺序的票据权利。原因在于,付款请求权的对象是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其承担的是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在主张票据权利、要求支付票款时自然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的义务主体加以主张。按《票据法》第61条,追索权的行使必须是以持票人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为前提,只有在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行使追索权。这里所讲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既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主观拒绝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也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客观事件造成持票人无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关于追索权前提条件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时要求行使付款请求权而丧失了该项权利,就如同免除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加重了其他票据债务人的义务,显属不公。而且这属于持票人自身的过错,应由持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其直接反映就是丧失对部分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三、时效 追索权的时效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一大内容。笔者将其分为两项,一是追索权本身的时效,二是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时效。前者指的是《票据法》第65条的内容,持票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合法证明进行追索,否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上述“规定期限”按照理解应是指《票据法》第 17条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讼之日起3个月。虽然《票据法》第65条规定了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下仍可以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的补救措施,以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前提就是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甚至于死亡、逃匿、破产、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等情况。因此,前述补救措施的实际意义存在疑问,也就是说即使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持票人也可能无法获得实际的受偿。而且,丧失了对前手的追索权也造成持票人的保障范围缩小。所以,及时进行追索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保障权利是持票人应当加以注意的。后者是指《票据法》第66条强调的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追索通知义务的规定,虽然该项规定并不影响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但是对于延期通知造成前手或出票人的损失(主要是逾期付款利息的损失)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469浏览
追讨欠款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0w+浏览2024-10-29
追讨欠款诉讼期是多久
关于债务追偿的诉讼时限一律为三年,除非国家允许采用其他的法定时效规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在权利人知晓或合理推测自身权益受侵害及债务人承担责任之时开始计算。若此其间经过了超过二十年之久,则损害权利在人民法院中将不再得到法务保护,除非此类情况涉及到某些特殊情况,法院方可根据权益人出示的申请予以延长处理。因此,总而言之,对于债务追偿的诉讼时效期间确定为三年。
20浏览 2024-07-24
票据追讨时效如何计算,票据追索权追索时效怎样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概念 票据追索权(right to recourse),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或期前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时,对于其前手(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可以请求偿还汇票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力。票据追索权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依法行使的追索权;到期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时依法行使的追索权。 二、前提 虽然同为请求付款的票据权利,但在行使过程中,追索权与付款请求权相比是处于 第二顺序的票据权利。原因在于,付款请求权的对象是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其承担的是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因此在主张票据权利、要求支付票款时自然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的义务主体加以主张。按《票据法》第61条,追索权的行使必须是以持票人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为前提,只有在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行使追索权。这里所讲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既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主观拒绝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也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客观事件造成持票人无法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的情形。关于追索权前提条件中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持票人未按法定期限及时要求行使付款请求权而丧失了该项权利,就如同免除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加重了其他票据债务人的义务,显属不公。而且这属于持票人自身的过错,应由持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其直接反映就是丧失对部分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 三、时效 追索权的时效问题也是需要注意的一大内容。笔者将其分为两项,一是追索权本身的时效,二是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时效。前者指的是《票据法》第65条的内容,持票人应按规定期限提供合法证明进行追索,否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上述“规定期限”按照理解应是指《票据法》第 17条规定的行使权利期限,分为三种: 针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是2年; 一般前手的是6个月; 如果是票据债务人付款后获得票据权利而再行追索的,则为3个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 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讼之日起3个月。虽然《票据法》第65条规定了持票人丧失追索权的情况下仍可以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的补救措施,以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前提就是承兑人或付款人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甚至于死亡、逃匿、破产、被责令停止业务活动等情况。因此,前述补救措施的实际意义存在疑问,也就是说即使承兑人或付款人承担责任,持票人也可能无法获得实际的受偿。而且,丧失了对前手的追索权也造成持票人的保障范围缩小。所以,及时进行追索以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保障权利是持票人应当加以注意的。后者是指《票据法》第66条强调的持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追索通知义务的规定,虽然该项规定并不影响持票人行使追索权,但是对于延期通知造成前手或出票人的损失(主要是逾期付款利息的损失)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300浏览
诉讼追讨欠款需要什么证据
10w+浏览2024-08-1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诉讼追讨欠款时需要什么证据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8****503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8****353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354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