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邓泳怡律师代理。邓泳怡律师从业10多年,拥有广东海洋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课程。她是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跨境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荣获“2024年度热心公益事业律师”等称号,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经验丰富。
2023年2月23日,上诉人秦XX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逮捕。一审法院认定,2023年2月起,秦XX以江门市两处房屋为据点,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诈骗人员架设、维护设备。原审被告人张XX受雇于秦XX,负责一处据点的设备架设与维护。诈骗人员冒充“客服人员”诱导被害人转账,共骗取5名被害人资金合计144万余元,其中张XX负责的设备关联涉案金额38万余元。案发后,秦XX、张XX被抓获,现场缴获作案工具及秦XX违法所得7万元,二人已赔偿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秦XX退赔剩余经济损失136万余元,张XX与秦XX共同退赔部分被害人剩余损失。秦XX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等,原判量刑过重,责令退赔共同犯罪总额不当。
邓泳怡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秦XX,梳理案卷材料,明确二审核心争议焦点:一是原判对秦XX的量刑是否适当;二是原判认定秦XX的退赔金额是否合理。律师围绕秦XX的从犯地位、未成年人身份等量刑情节,以及违法所得与退赔义务的关联性制定辩护策略。
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邓律师针对争议焦点发表辩护意见,指出秦XX具备多项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从犯的退赔义务应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律师结合证据阐释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最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审判决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判决中关于作案工具处理及退赔金额的部分判项,改判缴获的秦XX违法所得7万元按比例发还被害人,责令张XX退赔3500元按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法律干货
1.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时,法律会综合考虑其年龄、认罪态度等因素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未成年人和其家属遇到此类情况,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
2.从犯退赔:在共同犯罪中,从犯的退赔义务一般按其非法获利数额确定,而不是承担共同犯罪总额的退赔责任。遇到类似情况,要准确计算自己的非法获利。
3.重视证据:案件中的证据非常关键,无论是供述、证人证言还是扣押材料等,都可能影响判决结果。所以要注意保存和提供相关证据。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也会充分考虑各种情节。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邓泳怡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邓律师从业10多年,就职于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2号紫马奔腾广场3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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