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夫妻在感情走到尽头时,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在本地申请了离婚登记后,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可能人到了外地,就会产生疑问:在外地能不能接着办理后续的离婚手续呢?毕竟离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搞不清楚的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登记的一般规定
离婚登记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离婚登记要在本地,也就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比如小张和小李都在A地常住,户口也在A地,他们要协议离婚,就得在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外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特殊情况
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协议离婚在外地办理比较复杂。目前有一些地方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比如在某些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如果不在试点地区,在外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
三、诉讼离婚在外地办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相对灵活一些。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小王和小赵,小王离开住所地到B地工作超过一年,小赵在原住所地起诉离婚,就可以在原住所地法院进行。如果两人都离开住所地到B地超过一年,小赵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在B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四、办理离婚的材料和流程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先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