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冲动之下就可能选择离婚。为了避免这种冲动离婚的情况,法律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可要是一不小心,离婚冷静期超过了60天,还能不能顺利领到离婚证呢?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在1号申请离婚登记,从2号开始算冷静期,30天冷静期满后,从第31天开始还有30天的领证期,如果他们没有在这30天内去领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
二、超60天的后果
如果离婚冷静期超过了60天,也就是超过了领证的30天期限,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之前的离婚登记流程作废,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就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登记的程序。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领证的30天期限,那么他们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得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重新经历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领证期。
三、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流程
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和第一次申请的流程基本一样。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就是30天的冷静期和30天的领证期。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超过了60天没能领取离婚证,比如遇到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的具体处理方式,但可以尝试向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看是否能通融处理。不过,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
离婚冷静期超60天没领离婚证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态度发生变化等问题。比如一方原本同意离婚,经过这么一折腾,可能就改变主意了,这时候该怎么处理呢?如果双方在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呢?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专业靠谱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能结合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遇到的各种法律难题,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不再迷茫。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