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者是裁定并不履行这似乎意味着我国的法院和判决,裁定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存在着一个句子最可以用来约束这些人。那么。公安对拒执罪的要求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公安对拒执罪的要求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日前,项城市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项城公安局打击拒执罪新规 》。
一是细化具体适用情形。关于法律规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司法解释基础上予以了细化,即明确了故意隐瞒财产数额及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累计金额、通过虚假诉讼拒执行为情形、抗拒腾空行为等11种具体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或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行为。
二是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明确法院在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时,应附移送函,并提供行为人身份情况的相关材料、行为人负有执行义务或协助执行义务的基本材料、行为人有抗拒执行行为及行为人抗拒执行相关情节或造成后果的相关材料等证据材料。同时,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7个工作日的审查期以及相互之间需书面函告的要求。
三是统一有关问题认识。三家单位对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比如对拒执罪入罪时间的区间予以了明确,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行为人即负有履行义务。如果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即有故意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又如,明确推定义务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知晓的送达方式以及就“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具体所指等达成一致认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申请执行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意义不大,因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很显然法院的判断更具权威性。当然,法律并不禁止被申请人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规定: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最近我们国家公安机关对于拒执罪的相关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其次就是拒执罪的话,也存在着一些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小编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列举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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