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风云初现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这对大学同学,因民间借贷纠纷站在了对立面。原告刘某某一脸焦急,而被告刘某豪则略显淡定。彭燕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身着整洁的律师服,眼神坚定,冷静地坐在原告身旁,准备迎接这场法律之战。
案件全貌浮出
原来,2022年12月8日至2024年7月1日期间,被告刘某豪因资金周转,多次请求原告刘某某以自身名义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使用,并承诺会按期偿还平台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刘某某基于同学情谊照做了,累计向被告转贷143900元,还产生了平台利息13791.64元。可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就拒绝继续还款。刘某某担心征信受损,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5864.4元,并提交了聊天记录、平台借款截图等证据。而被告答辩时认可部分转账和还款流水,主张欠付本金52069元,质疑原告利息计算标准,还以“无偿付能力”抗辩。
争议焦点交锋
案件存在多个核心争议焦点。一是合同效力争议,原告转贷行为是否构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导致合同无效;二是欠款金额争议,原告主张的本息是否合理,被告主张的本金能否成立;三是利息损失争议,若合同无效,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能否要求被告赔偿。彭燕律师在法庭上,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这些争议焦点,一一进行有力辩驳。
法院公正裁决
最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认定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被告需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65854.4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法院认为原告转贷行为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构成要件,合同无效,但认可原告利息属于实际损失,不采纳被告“无偿付能力”的抗辩。彭燕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这场法律之战以原告的胜利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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