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孩子的父母可以就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作出约定,当然同时还要约定的就包括了支付抚养费的方式。现实中大多数都是定期支付的,就包括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以及按年支付等等。那么其中,离婚一个孩子每年多少抚养费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一个孩子每年多少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子女抚养费数额可否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上文中已经给出了介绍。此时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对抚养费进行计算,所以不同的家庭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数额也是存在差异的。当然,就抚养义务来讲因为是法定的,所以不能被免除,但现实中要是离婚夫妻协商一致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离婚之后也不支付抚养费,其实也是可以的,但这并不代表免除了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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