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0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0人
专家导读 )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单位存劳关系(包括事实劳关系)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如果单位派发给员工的工作任务对人身的伤害或者威胁十分大就极有可能会让员工因为意外而重伤甚至直接死亡,对于那些因为意外工伤而导致死亡的员工来说其家属是肯定需要得到一定的赔偿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门急诊病历(门、急诊)

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含费用清单)、出院小结(住院);

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医疗费用以现金结算);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因工死亡人员有明确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书;

5、待遇享受人在本市开立的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或存折。

6、委托他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用人单位申领无需提供);

7、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用人单位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人员近亲属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9、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协保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因工死亡人员工亡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

10、供养亲属申领抚恤金待遇的另须提供下列材料:

a、生活来源证明(无任何收入,依靠因公死亡人员生活);

b、就读学校证明(供养亲属年满18岁,在全日制院校就读);

c、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外省市级以上劳动能力出具的相关证明(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d、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供养亲属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需住院短期无法就业);

e、供养亲属本人在本市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供养亲属分账户支付)。

【备注】: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只能选择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之一。在异地居住的待遇享受人选择邮汇方式的,还应提供邮汇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工伤死亡情形相较于一般伤情的工伤需要更多的材料才能够成功申请并领取到对其家属的补偿金待遇,因为死亡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为重伤经过治疗没有效果,所以通常需要的材料中还要关于重伤治疗的记录。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3****7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6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40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4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保险·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1****26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103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293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保险职工一次性工亡待遇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交以下资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及丧葬补助金情况表》、死亡证明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第一顺位继承人委托书、工亡职工家属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职工一次性工亡待遇所需材料有哪些
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提交以下资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及丧葬补助金情况表》、死亡证明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第一顺位继承人委托书、工亡职工家属身份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存折复印件。
9浏览 2024-03-26
职工工伤住院一年后死亡,应如何支付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规定的待遇。<br/>依据上述法规,关键是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如果职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只享受部分工亡待遇。<br/>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1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br/>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出现了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只是认定为工伤,并未被认定为工亡,不能按工亡标准支付待遇。虽然王某未作劳动能力鉴定就去世了,但依据其病情资料、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确定伤残等级,应按此来支付其工伤待遇。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虽未认定为工亡,不能全额支付王某亲属工亡待遇,但依据规定,应支付王某亲属部分工亡待遇。<br/>《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br/>第7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br/>按照王某伤情,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应于1月期满。其近亲属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也未提醒,因此,王某停工留薪期至此终止。故现王某死亡属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鉴于王某伤情严重,虽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依据病情资料,符合14级工伤职工伤残标准,应认定王某属于1~4级工伤职工范畴,其近亲属最终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待遇。
465浏览
工伤职工住院一年后死亡,应如何支付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规定的待遇。<br/>依据上述法规,关键是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如果职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只享受部分工亡待遇。<br/>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1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br/>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出现了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只是认定为工伤,并未被认定为工亡,不能按工亡标准支付待遇。虽然王某未作劳动能力鉴定就去世了,但依据其病情资料、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确定伤残等级,应按此来支付其工伤待遇。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虽未认定为工亡,不能全额支付王某亲属工亡待遇,但依据规定,应支付王某亲属部分工亡待遇。<br/>《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br/>第7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br/>按照王某伤情,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应于1月期满。其近亲属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也未提醒,因此,王某停工留薪期至此终止。故现王某死亡属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鉴于王某伤情严重,虽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依据病情资料,符合14级工伤职工伤残标准,应认定王某属于1~4级工伤职工范畴,其近亲属最终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待遇。
43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工伤死亡待遇支付所需资料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1****800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2****800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395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