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年轻人思想开放,不办结婚登记手续就在一起生活过日子。久而久之,双方可能生育孩子。这个时候,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双方得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生过孩子再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生过孩子再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二、未办结婚证生孩子的罚款标准是多少?
未婚生育没有违法,但是违反了计划生育国策,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通过本文,小编给大家介绍了生过孩子再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政策规定,办结婚证和生不生孩子没直接关系,双方应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只不过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孩子,属于未婚先育的行为,当事人要向计生部门缴纳一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