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来就是一件令人糟心的事情,尤其是在离婚牵扯到财产尤其是房产纠纷时,那就显得更加不好处理,许多夫妻甚至因为房产问题对簿公堂。如果夫妻所有房产都是共同出资共同还贷,那一般都是以平分来处理。可以很多夫妻买房的时候,首付都是某一方出的,但是婚后一起还贷,在房市愈加火爆的情况下,房产基本都属于增值的状态,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实施,以前对于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局面被打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也是有据可循了。下面就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为大家进行简单分析,希望可以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屋增值部分属于房子的孳息,也就是说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房子离婚时归谁房屋增值部分就归谁。但是,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方也需要考虑一方对房子有贡献的情况。本文分两种情况为大家进行分析,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
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
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在这个离婚率居高不下、房价也节节攀升的社会,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配矛盾显得格外突出。为此,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房产分配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条文规定,虽然在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主张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配财产尤其是房产,但是一旦双方协商不成,还是需要借助法律的手段,以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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