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闹离婚的时候,家庭矛盾往往会被无限放大,有些问题就可能会冒出来,像遗弃家庭成员这种事儿就挺严重的。很多人不太清楚,在离婚这种情况下,到底啥样才算是遗弃家庭成员。其实这可不是嘴上随便说说就算的,得满足一定条件的。那接下来我们就好好唠唠,离婚时遗弃家庭成员需要符合啥条件。
一、遗弃行为主体的特定关系
在离婚情境中,构成遗弃家庭成员,主体之间必须存在法定的扶养、抚养或赡养关系。比如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以一对正在闹离婚的夫妻为例,丈夫生病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无法自理,妻子有能力照顾却选择离开,这种对扶养义务的不履行就可能构成遗弃。
二、遗弃行为的不作为表现
遗弃通常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也就是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拒绝提供生活来源,致使被扶养人生活陷入困境;不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成员,使其生活缺乏必要的照料。比如,在离婚期间,父亲将年幼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不提供食物、衣物,也不安排他人照顾,自己长期外出不管不顾,这就属于典型的不作为遗弃。
三、遗弃行为的持续性和经常性
偶尔一次的疏忽或者暂时的不履行义务可能不构成遗弃,遗弃需要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就像经常不给孩子生活费,或者长期不照顾生病的配偶。比如,夫妻打算离婚,妻子以各种理由长达几个月都不给卧床的丈夫送饭、换药,这种持续性的不管不顾,就更符合遗弃的特征。
四、导致被遗弃人生活困难
遗弃行为必须使被遗弃人的生活陷入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的重要条件之一。例如,年迈的父母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全靠子女赡养,子女在离婚期间拒绝支付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无以为继,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成问题,这就满足了这一条件。
五、遗弃人主观上的故意性
遗弃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也就是明知自己有义务且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比如,丈夫明明有足够的收入,却在离婚期间故意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还声称自己没钱。这种主观故意也是构成遗弃行为的重要要素。
离婚时认定遗弃家庭成员需要从多个方面考量。一旦确定存在遗弃行为,后续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问题。要是拿不准到底是不是遗弃,又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不妨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有着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他们的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出虚假承诺或者夸大维权效果,能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排忧解难,让你在这段艰难的时期能更有底气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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