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里,不少企业为了获取资金,会考虑采用股权质押式融资的方式。这方法听起来不是很吓人,但涉及到不少法律规定,尤其是关于融资债权方面的规定。要是企业在这方面没搞清楚法律规定,可能会在融资过程中遇到麻烦,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那股权质押式融资债权规定到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股权质押式融资债权的基本概念
股权质押式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向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就是资金融出方要求出质人按照约定返还资金及利息等的权利。比如,张三拥有一家公司的股权,他把这些股权质押给李四,从李四那里拿到了一笔钱。这时,李四就对张三拥有了因这笔融资产生的债权。
二、股权质押设立的规定
设立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法定的程序。首先,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这合同里要明确质押的股权数额、融资的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其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比如,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式融资合同,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质押给乙银行。只有在办理了相关的出质登记手续后,乙银行的质权才正式设立,其债权也才有了相应的保障。
三、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质权人在股权质押式融资债权关系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在出质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同时,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如果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银行作为质权人,在出质企业无法按时还款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置质押的股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但在保管质押股权相关资料等过程中,如果出现失误导致资料丢失等给企业造成损失,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
出质人有获得融资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等义务。在股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质押财产。如果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比如,企业将股权质押融资后,在未得到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将质押的股权转让给他人。要是出质人有转让的需求,需要与质权人协商,将转让所得用于提前还款或者进行提存。
五、债权实现的规定
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债权。可以与出质人协商,以质押的股权折价抵偿债务,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果出质人对质权人的处置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例如,企业到期无法还款,银行与企业协商不成后,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质押的股权。企业如果认为银行的处置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做完股权质押式融资后,后续还可能遇到一些事。比如,市场环境变化导致质押股权的价值大幅波动,这时候债权债务双方该怎么处理;又或者出质人在融资期间经营状况恶化,质权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处理股权质押式融资相关法律问题上有丰富的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解决遇到的难题,让你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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