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人身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在走路时被他人不小心撞倒受伤,或者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损。当遇到这样的事情后,不少人会关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限制。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不了解时间规定而无法得到保障。这里就涉及到人身损害一年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问题,很多人不清楚这个时效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怎么算,接下来就详细给大家解答一下。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以前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但现在《民法典》实施后,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不过特殊情况下,仍可能涉及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诉讼时效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证据因时间流逝而难以收集,保障社会关系的稳定。比如,甲在商场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如果甲一直拖着不主张权利,时间久了商场可能无法提供当时的监控视频等证据,这对双方都不利。
二、起算点的确定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很关键。一般情况下,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知道”很好理解,就是受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身体受伤且知道是谁造成的。“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实际情况,即使受害人没有明确意识到,但按照常理应该意识到权利受损。比如,乙在医院做了手术,术后一段时间身体出现不适,经检查是手术过程中存在失误导致。那么从乙拿到检查结果,明确是医院手术失误造成损害时,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三、特殊情况的起算
在一些复杂的人身损害案件中,起算点的确定会更复杂。如果人身损害当时没有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比如,丙被人轻微碰撞了一下,当时没觉得有问题,但过了一段时间感觉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那次碰撞导致了内部损伤,那么诉讼时效从确诊内部损伤之日起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诉讼时效并非一成不变的。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丁在人身损害发生后,向侵权人主张赔偿,侵权人答应赔偿,那么此时诉讼时效就中断,重新开始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计算清楚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诉讼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比如证据不足怎么办,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可能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帮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