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委托后的紧急备战
当A先生、B女士带着焦急与期待找到汪育倩律师,委托她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时,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将打响。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形势看似严峻。汪育倩律师迅速进入状态,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情,为这场关键的二审做足准备。
证据链条的精心编织
汪育倩律师深知证据是胜诉的关键。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C女士及G女士的转账记录与《借据》记载的借款金额完全吻合,证人F先生的证言完整还原借款过程,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逐渐清晰,有力地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
诉讼时效抗辩的巧妙化解
面对上诉人“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汪育倩律师敏锐地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E先生曾于2016年12月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这一职务行为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成功化解了这一抗辩。
债务人主体及公章问题的有力回击
上诉人否认《借据》公章真实性并主张非适格被告。但上诉人在一审中申请公章鉴定后又主动撤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借据》明确记载由上诉人承诺支付利息,结合法定代表人的还款承诺及后续部分利息的支付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为案涉借款的实际债务人。
利息约定争议的精准解读
对于上诉人主张《借据》约定“月利率的2%”而非“月利率2%”,汪育倩律师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及上诉人已按该标准实际支付部分利息的事实,精准主张该约定应理解为月利率2%,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庭审上的精彩交锋
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发表答辩意见,逐一反驳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她出示关键证据,充分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其专业和自信赢得了合议庭的认可。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通过司法程序得到了充分保障,汪育倩律师再次用专业能力书写了胜诉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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