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们每个家庭都有一家之主,每个班级都有班长,同理每个公司都有董事长。董事长我们都不陌生,但是没有真正的了解过。其实董事长和我们刚刚提到的班长是一个意思,班长是代表一个班级,董事长代表的是一个公司。那么代表公司能做什么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中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对董事长的产生、职权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如果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在履行职务时承担因决策失误的后果责任,如发生单位犯罪时是第一责任人(如单位偷漏税、商业行贿等),还有要承担如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
在我国公司法改变后,对公司的董事会没有了硬性规定,但是必须要有董事长。就像我们开头提到的一家之主,董事长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一个公司必须有这样一个代表,对各种重大事件要进行决策。可能我们很多人接触不到这个职务,但了解一下总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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