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借钱的时候肯定会涉及到写借条的问题,这也是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但是很多人在写借条的时候总是非常的小心,不知道借条应该由谁写才有效,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大家不用担心,因为无论谁写的借条,只要是合法的,都是有效的。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一、借条应该由谁写
由借入方写,并签字。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效。
二、借条格式的要求有哪些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
写清楚还款期限:利:债权人到期以后就好顺理成章的问债务人还款,特别是朋友之间借款的一个收款的理由。弊: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从借据上备注的还款期限到期之日开始计算,3年以内债权人必须主张债权(催收函签收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债权到期3年以后,债权人超过诉讼时效,即使起诉也很难胜诉。
不写还款期限:利: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不受3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弊:朋友之间不好催要还款。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无论是谁写的借条都是可以的,但是在签名时,一定要是债务人签名,最好捺手印,当然建议大家在借条上写上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清还是分期还款,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很容易是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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