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李宏瑞律师任职于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2xxxxxxxx573192,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联系地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担任主办律师一职。他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涵盖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案件辩护,曾获得二审改判无罪的效果,其办理的案件多数获得二审改判、不起诉、缓刑以及多起从轻、减轻的处罚,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李宏瑞律师主要服务于涉及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在服务过程中,他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会全面介入案件,仔细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通过深入分析案情,制定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在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详细发表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法官就当事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量刑幅度等进行充分沟通,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结果。
诈骗罪典型案例一
在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案件中,被告人某某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结伙实施诈骗犯罪。被告人某某明知同案主犯以“银行有熟人可办理补贴”为幌子,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办理网贷并据为己有,仍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在朋友圈、微信群传播及打电话等方式帮助拉拢被害人,从中获取分红。该案累计涉及24名被害人,办理网贷总额达445万余元,截至案发尚有约292万余元本金未还清,其中被告人某某参与诈骗的贷款总额147万余元,尚有98万余元本金未还清,个人获利35100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较高的不利局面,全面介入案件,逐页审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脉络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他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的自首情节、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初犯偶犯、获利较少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庭审中,他结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及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详细发表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其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因素,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涉案未追回的赃款依法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这一案例体现了李宏瑞律师在诈骗罪辩护中,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信息,深入分析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展现了他在诈骗罪辩护领域的专业性。
诈骗罪典型案例二
被告人某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已缴纳)。在缓刑考验期内,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有一起诈骗犯罪未被判决,遂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被告人某某伙同他人经预谋,谎称有能力帮助被害人看病,利用封建迷信方式骗取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案发后,被告人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被告人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被告人系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需数罪并罚的不利情形,迅速聚焦核心辩护目标——争取数罪并罚后仍适用缓刑。他全面查阅卷宗材料,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全部情节,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围绕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退赔谅解以及再犯罪风险较低等从宽处罚情节展开辩护。庭审中,他结合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详细阐述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与承办法官就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及缓刑适用的可行性进行充分沟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宏瑞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某某构成诈骗罪,依法撤销前罪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此案例再次证明了李宏瑞律师在诈骗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即使在复杂的数罪并罚情况下,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
综上所述,李宏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诈骗罪辩护方面,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案件分析能力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处理不同类型的诈骗罪案件中,都能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巧,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等有利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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