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深耕刑事、民事领域,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在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被告人蓝xx在“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随后,唐XX、蒙Xx、蒙Xx、蓝xx等人手持器械与蒙X、韦X等人对峙并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关键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事件起因是蓝xx酒后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及时自首:案发后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可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就像本案中的被告人,自首为他们争取到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争取谅解:与对方达成谅解,能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这有助于化解矛盾,也对自己的量刑有积极影响。
准确认定罪名:不同罪名的量刑差异较大,准确判断罪名很关键。如本案中律师提出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虽然最终未被完全采纳,但也为被告人的量刑争取到了有利因素。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正确的法律策略和积极的态度至关重要。即使面临困境,也能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到较好的结果。陈俊全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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