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当今社会,房屋拆迁纠纷时有发生,行政机关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关乎公民的切身利益。龙成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自2008年执业以来,他承办了大量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
案件背景与诉求
原告周XX、罗XX等四人的房屋位于XX街道办事处川陕XX37-39号,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被告XX街道办事处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筑,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等,于2013年3月22日对房屋进行强拆。四原告不服,委托龙成律师起诉,请求确认被告拆除行为违法。
证据收集与分析
龙成律师协助原告收集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交出宅基地、领取补偿款通知》《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被告虽对部分证据无异议,但认为拆除面积与房产证载明面积不一致。律师指出被告认定违建缺乏证据,且强拆程序违法,如未提供拆除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未履行法定程序等。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房屋为违建及拆除行为合法,也未举证证明履行了法定程序。最终判决被告于2013年3月22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