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拥有独特的“财税+法律”双重视角。在步入法律行业前,他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还具备中国律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三师合一”的知识体系让他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游刃有余。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了《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原本约定签合同后付50万,余款在“通气点火前”付清。但后来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在20年9月1日签了《补充协议》,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还承诺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可到了时间,房地产公司没足额付款,起诉前还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天然气公司委托黄明等律师起诉,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算的18万余元违约金。
本案焦点有俩: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按原合同还是变更后未约定算。庭审时,被告承认欠款但说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黄明律师他们先夯实债权基础,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确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接着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没明确“免除”违约责任,被告拖欠构成违约。同时也考虑到法院可能调整违约金,所以策略是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把违约金当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也支持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这里给大家提几条法律建议:
1.保存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银行流水、双方确认函等证据,这能在发生纠纷时清晰确定欠款金额。
2.关注条款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时,要明确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关键内容,避免产生争议。
3.合理预期:在维权时,既要积极主张权利,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预判结果,设定合理的诉讼预期。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遇到补充协议变更条款等复杂情况,也能找到应对办法。黄明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南充地区已执业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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