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他主要服务于刑事领域,业务范围覆盖全国,重点服务地区为北京。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尤其是涉及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的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等。在工作方式上,陈晓伟律师侧重诉讼业务,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多次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
非吸案例一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郭X等多人于2022年1月至9月间,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郭X面临着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局面。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包括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宣传方式、承诺内容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在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从犯、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实现了从轻处罚。
非吸案例二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人民币55亿余元。郝XX投案之前咨询了陈晓伟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投案以争取自首情节。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
由于该公司涉嫌犯罪人数众多且部分判决已生效,陈晓伟律师为郝XX争取量刑从轻。律师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以及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采纳了其系从犯的辩护意见,鉴于郝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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