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定洪律师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造诣颇深。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如死刑无期案件、毒品案件等。他能精准把握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罪轻辩护路径,还会进行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在合同纠纷领域,无论是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是股权代持纠纷等,他都能凭借专业知识,精准分析合同中的法律关系,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追讨或抗辩策略。
案情:2021年8月20日9时许,某工程项目保洁人员杨某趁装饰公司工人离开,盗走该公司放置在装修现场的浴缸水龙头组合、花洒组合,被盗物品总价值13200元。
律师履职:王定洪律师作为杨某的辩护人,围绕“推动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目标,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确认杨某“自首”情节,推动认罪认罚程序,主导赔偿谅解工作,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论证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明确提出相对不起诉的主张。庭审前,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易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
结果: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解答】:在轻微财产犯罪中,满足哪些条件有可能获得相对不起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杨某盗窃案中,杨某虽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通过“自首、认罪认罚”两项法定从宽情节,叠加“赔偿谅解”这一关键酌定情节,形成了“情节轻微、无需刑罚”的完整逻辑。也就是说,在轻微财产犯罪中,嫌疑人若有法定从宽情节,如自首、立功等,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且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可控,就有可能满足相对不起诉的条件。
王定洪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深入钻研各类法律问题。在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领域,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特的思维模式,为当事人制定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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