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感情走到尽头,想要好聚好散,选择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提前商量好了各项事宜,也都签好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好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间。可到了那天,一方却没去,这可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都不清楚没去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接下来就详细说说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方没去会怎么样。
一、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没去的后果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小李后悔了不想离婚,在冷静期内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要是冷静期过了,两人约定去领离婚证那天小张没去,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这次离婚就办不成了。
二、没去后若还想离婚的解决办法
如果一方没去导致离婚没办成,但双方还是想离婚,那就需要重新走协议离婚的程序。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重新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比如前面提到的小张和小李,要是之后两人还是决定离婚,就得再次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然后再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过了再一起去领离婚证。
三、没去后另一方坚持离婚的途径
要是一方没去,另一方坚持要离婚,那么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证据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四、重新申请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时,要确保双方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且要注意离婚冷静期的时间,避免再次出现一方没去的情况。比如在重新申请时,双方可以提前沟通好,确定好时间,并且互相提醒,保证在冷静期届满后能一起去领离婚证。
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方没去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双方重新申请协议离婚时又因为某些事项产生分歧,或者诉讼离婚过程中遇到证据不足等问题。要是遇到这些棘手的情况,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你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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