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青山律师自2019年执业于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法律从业经验,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此次外墙保温劳务工程款纠纷案,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纠纷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固定核心证据
许青山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核心证据进行了固定。他仔细梳理了施工合同、结算清单、付款记录、工程中标及验收资料等。通过这些证据,锁定了工程量、总价款、已付款、欠款金额等关键事实。例如,依据结算清单明确了工程总价款59万余元,已付7万元,尚欠525500元未付,为后续的诉讼提供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厘清主体关系
为了精准确定责任人员,许青山律师通过中标文件、财务付款审批资料、生效判决等,查明了项目的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及共同管理主体。明确案涉工程由自然人郑某挂靠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易X作为郑某原配偶,共同参与工程财务管理与资金审批,系项目实际控制人之一,从而清晰了各主体在案件中的责任。
法律依据适用
许青山律师以《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为依据,向法院主张虽然案涉劳务施工合同因主体无资质无效,但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原告有权参照结算主张工程款,同时明确了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这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准确的法律支撑。
诉讼策略优化
为了最大化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许青山律师采取了一系列诉讼策略优化措施。他追加共同参与工程管理的易X为被告,扩大了责任主体范围。同时,明确了利息起算点与计算标准,使得委托人在工程款及利息方面的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庭审焦点抗辩
在庭审过程中,围绕合同效力、付款条件成就、责任主体认定、利息计算等争议焦点,许青山律师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并发表了代理意见。通过有力的抗辩,试图说服法院采纳我方核心主张,最终法院判决郑某、易X限期支付原告工程款525500元及相应利息,部分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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