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身份,专业法律起航
王颖毕业于本科院校,自2015年开始在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4201201511217637,服务地区为湖北武汉,办公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008号万科商业中心1号楼2108室。她不仅是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还拥有企业合规师这一专业身份,同时担任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北电视台帮女郎后援团律师、武汉市社区优秀法律顾问以及武汉东湖高新区律师妇女代表执委等职务。
丰富办案经验,聚焦民商领域
执业至今,王颖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深耕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合同、欠款、合伙、婚姻、房屋买卖等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0%。在执业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案件细节梳理、证据体系构建与诉讼策略设计。凭借清晰的逻辑思维、出色的庭审表达能力与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她成功处理了大量民商事诉讼、仲裁及法律顾问事务。
企业服务专长,助力稳健运营
王颖现任多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多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培训与合规指导。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她注重风险预防,帮助多家企业建立合规体系,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她深度参与MCN及主播行业法律服务,对经纪合同纠纷、账号归属、合规运营等有独到见解,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典型案例胜诉,彰显专业实力
以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维持原判案为例,原告罗X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严X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严X偿还借款本金71300元及逾期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判决严X还本付息。严X不服上诉,主张案涉款项为罗X自行投资款,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一审中,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严X主动借款、指定收款账户、用于个人购买产品,且催款时未否认借款事实,确认借贷关系成立。二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各方未提交新证据,法院对一审查明事实予以确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足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严X承担。
执业理念坚守,赢得广泛认可
王颖秉持“谦抑守信,大展宏图;以专业立身,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有温度、有力度、有深度的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敬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无论是在民商事争议解决,还是企业合规等领域,她都在不断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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