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
宋晓律师自2017年起,他开始在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6201711410975。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山东烟台,办公地址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6号南山商务1楼206室。
丰富的执业经历与专业能力
执业至今,宋晓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经济纠纷案件占比约90%。同时,在刑事、民商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还拥有企业合规师、四级律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宋晓律师担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德律所专职律师,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处理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数十起诉讼案件前期调解,并在2023年1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评为“优秀调解员”。此外,他还是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刑事辩护团成员,处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十起,为XX区困难群体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服务,在个人诉讼方面累计处理诉讼金额达数百万。他还曾担任物业公司法律顾问,参与设计近150人案件的物业纠纷案。
服务众多企业
秉承着“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宋晓律师已为达飞卓越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华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展示
在韩X与李X和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韩XX在2022年5月19日遭遇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李XX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父亲韩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无责任。被告李XX驾驶的车辆在被告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宋晓律师作为原告韩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1001.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李XX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尽到更审慎的注意义务,但他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未按规定减速,存在较大过错;案外人韩XX驾驶电动二轮车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方对原告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承担80%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韩XX各项损失合计173931.62元,驳回原告对被告李XX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宋晓律师在该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